时间:2010-03-09 22:48:41 作者:殷国丰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一、无奈求助,魏女士求助殷国丰律师。
2008年10月,在京打工的魏女士找到殷国丰律师,请殷国丰律师讨要她丈夫的交通死亡赔偿金。
原来,魏女士一家来自某偏远的贫困山区。10 多年前,魏女士和丈夫王某离开家乡,来到北京某区打工。 来京第三年,他们的宝贝儿子出生了。一家人虽收入不高,倒也其乐融融。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05年4月29日晚,王某下班后与工友小酌了几杯,骑自行车回家时,不慎被一辆桑塔纳轿车撞倒,在医院急救治疗了10天后,不幸去世。 王某是酒后骑车横穿马路,交警部门认定,他要与肇事司机负同等责任。可司机支付了2万多元医药费后就不再露面。不得已,魏女士只好将司机和车主一起告上法庭。
可是一审法院按照农村人口的赔偿标准,计算了王某的死亡赔偿金和其儿子的抚养费,由司机和车主赔偿魏女士5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2万余元,只有3万元。
面对这样的判决,魏女士一下子懵了。一是魏女士和丈夫在柳州工作、生活了11年各项开支都是按照城市标准支付的,怎么到头来赔偿金却还是按农村标准? 二是王某去世后,魏女士既要照顾儿子又要赡养婆婆,3万元根本就无法维持生活。今后的生活怎么办呢?
二、殷国丰律师千方百计搜集证据,成功地帮魏女士按城市标准获取了补偿。
泪眼婆娑的魏女士的不幸遭遇,深深触动了殷国丰律师的心。殷国丰律师决心帮魏女士打赢这场官司。
殷国丰律师实践经验丰富,曾代理过多起这类案子。熟知这类案子的赔偿既有按农村标准的也有按城镇标准的,关键在于能不能提供长期在城市生活的充分证据。
于是殷国丰律师开始了艰苦而细致的取证工作。那是何等艰辛的过程啊!
为了证明魏女士和王某在京打工多年,殷国丰律师按照魏女士提供的地址,到他们的家乡,请魏女士和王某原来所在的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签字盖章。为稳妥起见,殷国丰律师还找到当地的派出所出了证明。
只证明魏女士和王某离乡外出还不够,还要证明他们一直在北京工作和生活。好在到北京后魏女士和王某每年都会到派出所办暂住证。殷国丰律师又到派出所调取了暂住证的复印件。而王某在上班时用的工作牌、工资表等有关证据也被殷国丰律师当作证据保存了起来。
出生证是非常重要的证据。魏女士的儿子虽在北京出生,却没去医院。殷国丰律师又费尽周折,还是找到了当初的接生婆、邻居,请他们帮忙写下证词并且签了名。
因为涉及到抚养费的计算,还需要魏女士的儿子在北京生活的证明。殷国丰律师又复印了魏女士的儿子上学交学费的发票、学校开的证明等。
由于殷国丰律师提供了魏女士夫妇在北京生活的翔实证据,北京市二中院支持了魏女士的请求,认为王某的死亡赔偿金和儿子的抚养费都应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判决司机和车主赔偿魏女士各种经济损失一共13万余元。除去司机已经支付的2万余元,魏女士还可以得到11万元。
殷国丰律师以自己细致、周到的工作,解决了当事人魏女士的困难,有力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