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4-13 22:42:17 作者:殷国丰 文章分类:殷律答疑
【殷律解答】:
所谓正式工,法律上应该叫做无固定 劳动期限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