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发现面积增加,谁付款

时间:2010-05-26 12:46:32  作者:殷国丰  文章分类:殷律答疑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19平方米。最近开发商通知我收房,称实测面积为130平方米,须补缴近20万元房款。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房屋的面积与合同约 定的面积不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你购买的房屋的面积误差比显然已远远超出3%,因此,如果你们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你可以选择退房。当然,你也可以不退房,只需补缴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款,超出部分不用补缴,所有权仍归你所有。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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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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