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补偿金我受原单位约束吗

时间:2010-05-28 10:34:02  作者:殷国丰  文章分类:殷律答疑

    我原在一家IT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我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但公司从未向我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后来我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现在,另一家IT公司拟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条件很优越。请问,我与原公司签订的竞业限 制协议能否约束我?

  【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约定有效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公平原则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用人单位未支付的,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无约束力,劳动者不必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因此,你可以放心地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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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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