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25 17:33:44 作者:殷国丰 文章分类:殷律答疑
【殷律解答】:
你与雇主之间因为“工资”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不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规定:……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等等,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不能通过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处理。
但是,即便不属于劳动争议,你的情况也可直接以劳务纠纷向法院起诉,这样也能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