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并未写明具体条目,事后可否申请法律仲裁财产分割?
离婚前,进行了房屋产权过户,之后签了离婚协议,并将所有财产交与女方。但协议上并没有对具体财产进行归属声明,仅写明无财产纠纷,自愿离婚。事后发现其早有外遇,像这种情况,如果申请财产分割,是否可以获得支持。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3-02-06-状态:未解决]
殷国丰律师的解答:
可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有其外遇证据,可起诉要求其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