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并未写明具体条目,事后可否申请法律仲裁财产分割?

离婚前,进行了房屋产权过户,之后签了离婚协议,并将所有财产交与女方。但协议上并没有对具体财产进行归属声明,仅写明无财产纠纷,自愿离婚。事后发现其早有外遇,像这种情况,如果申请财产分割,是否可以获得支持。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3-02-06-状态:未解决]
殷国丰律师的解答:

可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有其外遇证据,可起诉要求其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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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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