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是江苏的,我家有兄弟两个,在我哥25岁时,用家里所有的积蓄和外借钱以我哥的名义买了一间(5万元)小产权门面房,请问这间门面房能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吗?
补充:我父亲现在已去世,母亲站在哥哥那边说当时购房款有哥打工的2万多元,外借的钱都是我哥以后自己还的。(1998年买的房)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2-07-状态:未解决]
殷国丰律师的解答:

房子在你哥下,且有你母亲作证,这间门面房很难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家庭财产争议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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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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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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