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女方打算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女方打算离婚,有一对儿女都分别初中和大学,有一栋房屋,有一个轿车,有一个五桥大货车,房屋价格估计450万,对于子女抚养权和子女及自己的财产如何分割,若被告不同意卖房子和签字该怎么办?能强制性么?这个费用的话律师又怎么收取?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3-02-10-状态:未解决]
殷国丰律师的解答:

1、如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一般按以下办法判决:孩子未满两周岁随母亲抚养为原则。满两周岁据双方实际条件以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满十周岁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2、财产可协商,不能协商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婚前个人债务个人负担,婚后债务共同负担。
3、律师需与律师协商确定。
4、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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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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