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约定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老公11年5月登记的,他家里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到现在房证没下来呢,房子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不要求把我的名字填进去,但是我想签一份财产协议,防止他以后犯错误,协议约定他要是对我们的婚姻不敬不和我过了,就把房子给我,我要是有错我就什么都不要了,这样的协议可以签吗?在法律上有效吗?我需要去公证吗?现在房证没下来可以公证吗?我这样做不算自私吧,我只是想给自己维护一下利益。还有婚后的别的财产可以归我们共同所有吗?工资他说我没他多,就花我的钱,存他的钱,这样我是不是不合适。麻烦律师帮帮我,不胜感激!
补充提问:
那我还用不用去公证?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3-02-16-状态:已解决]
殷国丰律师的解答:
应以协议形式将您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清楚,以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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