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的姥爷是滕州市国税局的退休干部,早先单位集体盖房,我姥爷在国税局宿舍(滕州市春藤路166号)购买了一套单位住房宿舍,,当时买房时问他两个儿子都不要,最后我家要了,但是由于我当时资金紧张,基本上住房的款都是我姥爷出的(从月工资里面扣),单位是集体产权,由于现在房子升值,现在我舅舅也想要这套住房,但是我姥爷年纪大了(姥爷现在还健在),现在想写个遗嘱把这套住房给我,请问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02-17-状态:未解决]
殷国丰律师的解答:

应以遗嘱形式将您姥爷把这套住房给您的事宜约定清楚,以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隐患。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隐患,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遗嘱!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遗嘱起草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起草!QQ:3861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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