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财产分割
请问:双方婚前(2011年4月)购置一套房屋,总价230万元,杂费约15万元。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首付时男方出资64万元,女方出资20万元,按揭161万元。2011年5月开始还贷,均由男方承担,至2013年1月已还贷104万元(包括提前还贷2次),尚余按揭贷款约70万元。双方于2012年12月登记结婚,其女方承担了房屋的装修(约30万元)。现双方准备离婚,此房屋财产该如何分割?若男方想拥有此房产,该向女方支付多少钱?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3-02-18-状态:未解决]
殷国丰律师的解答:
平分,支付对方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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