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手续

男方军人,现双方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女方支付男方现金作为补偿。现在男方要求钱到账后才像部队单位提出离婚申请,请问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再打款是否可行?此时离婚协议不生效,担心男方不承认这笔钱是支付的离婚房屋补偿款。另外,房产写的是女方名字,但是贷款合同有双方签字,离婚后是否还需要公正?
谢谢律师朋友的解答!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3-02-20-状态:未解决]
殷国丰律师的解答:

可先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再办理离婚手续。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隐患,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起草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起草!QQ:386179688

我咨询殷国丰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殷国丰律师 > 殷国丰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