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
刘老师您好!我和我男朋友订婚了未结婚。他家里给买了套房。付了60%,还有40%未付。他想让我家里出这部分。协议是他的名字。我若是出这部分房款,在协议上加名字有效么?还是应该去公正?我家里是想等我们结婚在出这部分。如果我们办贷款的话。如何以我的名义去办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3-19-状态:未解决]
殷国丰律师的解答:
、应以协议形式将您们之间借名买房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清楚即可,能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隐患即可,不必公证,公证费用非常高昂,但效力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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