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记挪用资金30万

山东烟台莱山经济开发区黄家疃村书记黄世勇,于2008年5月挪用本单位集体资金3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请问王律师;1.在法律上该怎样认定?2。因为30万挪用款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查处的,现在只对其撤除书记及留党查看一年处分,不知我们该如何行使法律尊严。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4-01-状态:未解决]
殷国丰律师的解答:

涉嫌挪用资金罪,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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