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我同学小姜1988年从辽宁一所矿院毕业分配到北京矿务局工作,1990年他在家乡黑龙江省鹤岗市娶了他现在的爱人小王,1992年生有一子,两年后经小姜的努力把他爱人和孩子的户口调入北京,并把小王调入北京矿务局的一所医院工作,后小姜经过朋友又把他爱人调到通州区潞河医院工作,由于两人工作距离远,小姜买断了矿务局的工作,也来到了通州,失去正是工作的小姜靠在外打零工维持家里的生活,最近一年他爱人经常夜不归宿,外面有了第三者,昨天小王上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要求家里的一切财产对半分,小姜为家里付出的太多了,请问律师先生法院判决时分割财产能否向小姜倾斜一些。家里现在就有一套房,一台车。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4-19-状态:未解决]
殷国丰律师的解答:

1、可收集有外遇的证据,要求其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2、可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3、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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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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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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