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我两朋友:甲.乙合作工程项目,于2012年6月向我借款,友甲当时分多笔给我签下借据共二百万元,而钱则由他指定汇到友乙帐上(友乙在他们的合作项目中管开支),因中途借款续期我们又签了一份债权债务恊议,把两朋友甲.乙同列为债务人,友甲.友乙两人都签名了,但未注明他们各自承担多少,现恊议到期,而友甲(签借据的)已出国躲债(他有房产在国内,但是用另一国内身份登记),我能凭债权债务恊议单独起诉其中的友乙偿还全部债务吗?另:月息2.5%有没有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指导利率?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04-24-状态:未解决]
殷国丰律师的解答:

1、可起诉甲与乙连带偿还债务,也可以单独起诉甲或乙偿还债务。
2、月息2.5%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指导利率,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3、经验告诉我们,对欠款越早行动,收回的成功率越大
4、欠款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如不行使权利向其索要,过了该期限,即可能丧失胜诉权。
5、协商不成,可持借条等证据起诉要求其还款,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万一找不到可执行财产,法院可以中止执行,但可以随时恢复,权利才能得到司法机关无期限限制的保障。
6、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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