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助



老师您好!
我母亲于2009年8月20日在昆明盘龙区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做生意被邻居做生意的打伤,已报当地派出所。有外伤和精神分裂症,打伤时被我们家人送省妇女儿童医院不敢接收送到延安医院急救,过三天左右发现精神异常被家人强迫送到省精神病院治疗,现还在住院。当地派出所和当事人不给解决医药费问题,说要等鉴定下来再解决但派出所不开精神方面的委托书,请问老师我们该如何做!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09-10-12-状态:未解决]
马献坤律师的解答:

精神状况鉴定就属于法医鉴定范围,你们可以自行委托或者让律师事务所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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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云南事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云南 昆明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国家赔偿 常年顾问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合资合作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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