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22 10:55:10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市民在超市到底如何维权?25日,记者再次走进超市。我们借口“在超市丢了钱包”,对部分超市的”保安“与“防损”进行了一番测试。
大润发
可以广播一下,但得自己去报警
上午10:15,记者走进大润发超市买了一些食品,在收银台前,我“呀”地一声:“钱包没了,刚才还在呢。”收银员听后,简单询问了一下,称,每天都有人丢钱包、手机,你可以到入口处的总服务台处理。
在总服务台,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接待我们时表示:“可以帮你广播一下。”
记者:是红色长款的鳄鱼皮夹,里面有1000多元钱呢,还有几张银行卡。明明是被偷了,只广播能找到吗?
这时,一名女工作人员走过来说,一般情况下小偷只要钱,证件、卡之类的都会随手丢弃,广播一下,如果有人在工作区内捡到会送到服务台来。您最好打110报警,我们只能协助你们找一下。
记者:有保安部吗?他们能帮忙查找一下吗?不是有监控吗?可以调看录像吗?
宫某:现在的保安部都叫防损部,他们不负责在卖场内抓小偷。卖场里没有监控,只有收银台前安装监控,其他地方没有,要是想报警,得自己报。你填写个登记丢失表吧。
在登记表上,记者看到,6月17日至今,登记的丢失钱包者有11人。在填写完表格后,我们失望且遗憾地离开,连保安部或防损部工作人员的面都没见到。
沃尔玛
1万平米的卖场没有一名保安
上午11时,记者走进“沃尔玛”超市。一番选购后,“我”焦急地对水果区一位穿红衣服的女性工作人员称:“我的钱包刚才被偷了,请问到哪里解决?”
她的第一反应是让记者到广播室去广播一下,并称这里到处是监控,应该能看到。经她一番指点,我们来到位于入口的服务台。
一胸前工牌上写有“冯**”的工作人员在询问了钱包的款式、丢包过程后,称“不能帮忙查看监控,我们的员工不能随便看的”,请记者自己报案解决。记者问:“不是有保安部吗,他们不能帮忙吗?”在我们的长达10多分钟的一再坚持下,冯**拿起了电话。
记者:超市内有没有巡视保安?有没有义务提醒顾客防小偷?在警察没来之前谁来处理?
冯**:不太清楚,我们没有权利抓小偷。当记者询问保安部在哪时,工作人员只称等110来后三方一起处理。
4分钟后,一位自称“资产保护部”的张姓工作人员来到。听了记者的诉说,张说:“帮你广播一下吧。”张说:“我们这里没有保安部,只是资产保护部,只负责卖场内货品安全,监管是否有顾客偷拿东西。监控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查看的,是卖场的机密,即便公安来了,也要请示经理。这么大的超市,现在资产保护部在卖场内溜达的只有我一个人,从早上7点到下午3点40分,我哪能看管过来呢?!你们还是报警吧。
在记者的坚持下,张某遂拿起对讲机,再次对广播室的人重复了一遍。这时,广播里传出很小的声音:有顾客将红色钱包遗失,有捡到者请送到服务台。这期间,冯某留下了记者的姓名与电话,作为遗失登记。
记者:小偷偷了东西都抓不着吗?
张:公众场合都会遇上这种情况。如果顾客能看清小偷或当场识破,我们肯定会帮着抓的,前几天还抓了3个小偷呢。
记者:当场抓获?
张:是呵。你这种情况不行,小偷早跑了,你们还是自己报警吧。
随后,记者从生鲜区到熟食区,从服装到鞋帽区,再到水果、饮料、小食品,通通转了一圈,竟然发现卖场内所有的标示只是“保证让您满意、百分百平价”等SALE标志,没有一个标示牌上有提醒市民应当“小心保管好财物,谨防被盗或丢失”等字样。
当记者回来将这个问题表达给该工作人员时,他竟然称:“有,是你没发现,我们的广播也会提醒。”随后在我们的要求下,他带领我们转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此类的提醒标志。
开发区家世界超市
防损员说,他们只负责店内商开发区家世界超市。记者在音像图书区买了一本书,在收银台前结账时“发现钱包不见了”。两位收银员详细问明情况后建议到客户服务台去处理。根据服务员的指示,记者来到了服务台,一位姓于的值班人员接待了我们。
于:这个事得找防损部。记者:你们商场里有没有监控录像?
于:监控也不是哪个角落都能录得到,你们自己报案吧。
记者:我去你们防损部报案不行吗?
于:防损部是为了防止我们的商品被盗,我们这里也有几个反扒人员,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顾客的包啊。
在记者主动要求做一下登记的情况下,服务员联系了防损部纪(音)经理,他将记者领到了办公室。纪经理说,“卖CD的地方监控看不到,即便是看到了,人脸也是模糊的,找也没有。我们安装监控主要是看客流量,防盗是次要的。
最后,纪经理给记者做了个登记后表示,出了这种事,他们也感到很遗憾,以后他们尽量注意。
开发区家家悦
主动帮顾客查看监控录像
在记者暗访的几家超市中,开发区家家悦超市是唯一一个主动帮顾客查看监控录像的超市。
15:15,记者走进了位于长江路上的家家悦超市。在化妆洗涤区拿了一包湿巾后,发现一处卖桌布的地方顾客较多,记者便上前挑了一块价值9.9元的塑料桌布。结账时,发现钱包“突然不见了”。
在服务台,记者向工作人员讲述了“被盗的经过”,并问能否看看监控录像,并表示:看监控可以记住小偷特征,以便报案。”工作人员很痛快地告诉了记者监控室的地址。
在位于负一楼的超市办公室,一位姓邹的值班经理很客气地说:“你们先休息一会,我帮你们看看录像”,同时,她通过广播寻找钱包。
几分钟后,前去查看录像的邹经理回到了办公室,“根据录像显示,你是在15:15走进超市,在化妆洗涤区选了一件商品,然后去了收银台,前后过程总共9分钟左右,在可以看的录像中,并没有发现有人偷包。”记者称,在桌布区域时间较长,可能被偷,但她很遗憾地说:“卖桌布的地方,监控录像看不到。”
像其他几家超市一样,工作人员也给记者作了登记,表示一旦发现线索会及时通知。
记者张言少华
治安保卫,公共场所不能少
目前,在工商部门登记在册位于芝罘区的超市已经达到300家。有数据表明,市民平均每周去1-2次购物的占到30%%以上,超市的客流量远远大于火车站、汽车站的高峰人流。市民每天在超市遗失物品的登记表,每家超市都有厚厚一撂。
在超市,市民如何维权确实是个大问题。
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的刘东斌律师认为:根据《山东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共场所实行治安责任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场所的治安责任人,应对所经营或管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负责,落实安全措施,维护治安秩序。但法律上盗窃行为等属于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所以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该怎么办。个人在购物场所丢失钱包等贵重物品,超市有义务协助报案并为报案提供方便。
第二款规定:公共场所应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规模较大、治安情况复杂的公共场所,主办单位须设立治安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