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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
男方是现役军人,还在部队,有个7个月大的孩子,由女方养着,男方没给过生活费,女方没工作在家带小孩,男方说不管孩子跟妻子了,说过不下去,这算不算是遗弃家庭成员?我能不能告男方,这样小孩会判给谁,补充下小孩奶粉喂养,...
咨询者:
fa235069
浙江
[
咨询时间:2011-05-30
-
状态:已解决
]
刘东斌律师的解答:
女方提出离婚,应当得到男方所在军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批准。 因为小孩子不满两周岁,所以判决给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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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斌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信力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烟台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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