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

男方是现役军人,还在部队,有个7个月大的孩子,由女方养着,男方没给过生活费,女方没工作在家带小孩,男方说不管孩子跟妻子了,说过不下去,这算不算是遗弃家庭成员?我能不能告男方,这样小孩会判给谁,补充下小孩奶粉喂养,...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5-30-状态:已解决]
刘东斌律师的解答:

女方提出离婚,应当得到男方所在军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批准。 因为小孩子不满两周岁,所以判决给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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