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生的毁约问题

上个月我在学校与一家南方私企签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最近考虑离家过于遥远,水土难服。想和原来的单位毁约,但单位说需要写一份申请并要学校就业部门的盖章!到学校这边说不需学校盖章,学校只管就业不管毁约!不给盖章!我现在无法得到公司的退函就无法毁约!也无法与新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知道该怎么办!学校和公司互相推。我想问一下大学生签的三方协议是否如同卖身契一样签了就无法改变。像公司和学校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我愿意交付违约金。但就是没人给办理!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希望有好心人告知!
补充提问:
学校需要接到单位的退函才能下发新的就业协议!并用新的就业协议书与新的单位签约!如果没有退函学校就不承认毁约,就按原来的处理!如果原来那个单位坚持要学校的盖章,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11-20-状态:已解决]
刘东斌律师的解答:

解除就业协议的确不需要学校盖章。只要有你这个劳动者提出与该私企解除就可以了。如果该协议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则要看该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希望这个答案能够给你帮助。 你说不能与新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是怎么回事?难道你与学校还有其他约定,它不放你的档案?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还好 现在还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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