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怎么解决

我的房子由中介代理出租,租期一年,规定租赁用途为居住,但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中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租给几个人作为办公使用,且租期长于我与中介之间合同约定的期限。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能提前终止合同,如果想提前终止合同,需要通过什么途径解决?目前与中介协商无果。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06-09-状态:已解决]
牛国荣律师的解答:

有证据证明改变租赁用途,可以起诉到法院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

我咨询牛国荣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经销代理 经济仲裁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牛国荣律师 > 牛国荣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