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两个星期辞职,单位以必须交罚金为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七月五号我跟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七月21号我因为急事提出离职,因为没有按照规定提前三天,所以我并不打算要求公司支付这两个星期的工资,但是公司说要办理离职手续必须交罚金。合同上有写,试用期内离职要缴纳1000元所谓招聘费和5000元培训费,但我入职两个星期内受到的所谓培训也只是老员工对我进行指导,而且时间总计不超过五个小时。
对于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我该怎么处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07-22-状态:未解决]
牛国荣律师的解答:

单位行为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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