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权人向上级提出资产处置申请;2、进行评估;3、挂牌;4、挂牌十五天后,由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指定拍卖机构签定委托拍卖合同;5、拍卖公司履行拍卖手续,若拍出则买受人将成交款交到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未拍出则重新确定保留价继续上拍;6、产权交易所在扣除应付交易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资产原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