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在现在公司13年了,2002年到该公司,2002年-2009年6月份没有社保没有合同没有工资条。2010年的时候签了个劳动合同期限是2010-2015年底(签完后公司没给我们员工,所以具体时间不清楚)。现在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只愿意给我最多7个月的补偿,我没有同意。现在公司想各种办法想找我的错误让我达到法定的被开除的条件达到公司不补偿我的法定条件。我想现在提起仲裁,是否能得到补偿?提起的理由是什么,能得到支持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10-12-状态:未解决]
牛国荣律师的解答:
要求单位赔偿或补缴社保费用。协商不成时,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时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