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公司已同意但,现在已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拒绝发工资

我在公司辞职的时候总经理和部门领导都已经同意并签署了我离职交接证明单,所有的交接都已经写清了,但是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却不给我发半个月的工资,以员工合同里面写的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为理由,这样我能要回来工资吗?
我自己手里并没有和领导签署同意离职证明单的复印件,我们公司所有离职的人都不给开离职证明的,这样的情况我们去仲裁了,公司还根据合同里面写的辞职需提前三十天为借口不给工资也是不成立的吗?必须会支付给我们剩余的工资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11-30-状态:未解决]
牛国荣律师的解答:

搜集录音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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