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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朋友开了一家投资理财公司,我兼职帮忙拉储从中挣一些好处费。
投资者都是把钱打进我私人账户,我再打入朋友账户。
每个月他返利息到我的账户,我再返给每个投资人。
最近朋友跑路失联了,我是应该以所有投资人的名义报案,还是让投资人自己报案?因为大家分散全国各地。
还有,我有义务赔偿各个投资人吗?!
咨询者:
fa2147600496
北京
[
咨询时间:2015-12-23
-
状态:未解决
]
牛国荣律师的解答:
投资人为受害人,投资人有权报案。你是否返还投资人,关键看你及投资人与该公司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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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国荣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经销代理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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