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朋友开了一家投资理财公司,我兼职帮忙拉储从中挣一些好处费。
投资者都是把钱打进我私人账户,我再打入朋友账户。
每个月他返利息到我的账户,我再返给每个投资人。
最近朋友跑路失联了,我是应该以所有投资人的名义报案,还是让投资人自己报案?因为大家分散全国各地。
还有,我有义务赔偿各个投资人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12-23-状态:未解决]
牛国荣律师的解答:

投资人为受害人,投资人有权报案。你是否返还投资人,关键看你及投资人与该公司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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