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涉及,物权法,继承法,婚姻法交叉问题 急

被继承人(我的爷爷)死亡时间1985年(1990年出具的共同继承公证书上描述死亡时间),房产位于北京东城区

兄弟四人(兄弟老大是我的爸爸)共同继承公证书出具时间1990年


再婚.结婚时间1988年(和继母再婚无子女),再婚.离婚时间1991年(民事调解书上面没有提关于这个房产的相关信息),从此以后爸爸没有结婚过 。

我爸爸2015年死亡,我想知道这个房产算婚前个人财产吗?有没有这个继母的份?
补充提问:
离婚后几十年全家和对方(继母)没有来往,也不知道对方死活,和现在究竟在那个地方..另外这个事情过了20多年,是不是也过了最长诉讼时效了?我是独生子,我亲妈已死亡,

希望有法官给回复,或者最近遇到相同调解,判断的律师给回复。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2-28-状态:未解决]
牛国荣律师的解答:

关键看公证书的内容,是否明确指出继承的房屋与您父亲的配偶无关

我咨询牛国荣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经销代理 经济仲裁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牛国荣律师 > 牛国荣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