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及赔付

律师,您好!我二哥是北京一家工程公司的电焊工,去年十二月份在河南一工地高空电焊作业中由于脚手架的坍塌,导致双腿粉碎性骨折。其就职单位安排到北京医院医治,目前在北京自己租赁的屋内康复,尚未做伤残等级鉴定。在此之前的医疗及康复期间,其就职单位有提供医疗费、伙食补贴及工伤期间的工资。现在其就职单位提出因公司效益不好,而停止发放工资。请律师帮助解答:1、在未做伤残鉴定及伤残补偿前是否可继续申领工资?2、伤残鉴定及仲裁补偿需要收集哪些书面材料?3、其单位将治疗医院提供的病历及所有票据都拿走了,是否合理、合法?恳请您的援助!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3-12-状态:未解决]
牛国荣律师的解答:

属于工伤,单位停发工资的行为违法,协商不成时,搜集病历及片子等证据申请工伤认定鉴定,注意不要超过一年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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