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一,法官在判决担保人的责任时,当判决担保人承担债务后,是不是应判决保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是法官没有这样判决。第二,借款人从贷款人那儿拿了钱,却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官这样判决。如果法官还懂法的话,是不是有违法的可能?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10-23-状态:未解决]
舒胜来律师的解答:

法定权利无需判决。如需追索,在履行现有判决后持判决书和履行判决的相关材料起诉债务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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