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的问题处理
我朋友(女)与其妹同一个单位,为得到好楼层,顶我朋友的名字集资要了家属楼,(2008年建楼),所有费用全是其妹妹付的,(交的现金),由于单位其他同事有借贷,大概得2012年办理房产证,由于是亲姐妹,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2007年我朋友与丈夫离婚,为防止此楼发生纠纷,我朋友该怎样做才能不损害其妹妹的利益?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09-10-23-状态:未解决]
舒胜来律师的解答:
1、该房屋如系离婚前购买,应当取得你朋友前夫的确认,认可购房款均由你朋友的妹妹出资,且购房目的系为你朋友的妹妹购房。
2、如系离婚后购买,与前夫无关。朋友和妹妹不要产生纠纷就可以。如为避免纠纷,可就此签订协议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