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他签给我了却卖了房,我该怎么办?
2007年11月1日我们离婚,半年后,他把楼房签了协议(我们俩自己签的)留给我,经常回去搔扰我。3月份威胁我离开后,7月偷走我的家当,我和孩子一直在楼上住,我于今年4月将他起诉,可是他已经在我起诉之前就把房子卖给他三姨了(我并不知道),。从4月份到现在没有结果,女儿也不让见,我去学校见了一次,他把我打了,女儿的抚养权在我手上。现在法院让我改变诉讼请求,向他要房款,他这种无赖怎么会给我一分钱。在这期间他多次换锁并带刀损坏我的物品,我的电脑、家电和衣物都被他雇车拉走了。(我害怕他回家闹,所以就带几件衣服出来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是他出轨我们离的婚。在法庭上他找了两个证人作伪证,说我胁迫他签的。我现在反尔无家可归,女儿也见不到。我该怎么办?一个无助的母亲。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09-11-03-状态:未解决]
李全永律师的解答:
你的情况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女儿的抚养权和探视权的;二是房子的归属。
关于第一个问题,如果你们夫妻离婚时有协议,女儿归你抚养,这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对方要承担一定的生活费,对方享有探视权,具体时间有你们来约定。对方把孩子接走并不让你见,是不对的,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向法院主张你的权利。
关于第二个问题,你们签协议房子归你,是受法律保护的。他把房子卖给他三姨,这就要看他三姨知不知道你们之间签的有协议,如果知道,房子还是可以追回来的,如果不知道,你可以主张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