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定性为聚众斗殴对吗?

  我原来的一个女同事(当事人),早在几年前下岗失业,其父母在其孩童时期已离异,随母生活,母亲也有精神病。前些时候,其父因救一妇女,并被婚骗,造成房屋被骗卖,就此与房屋买方发生房屋纠纷。
  买方多次到买房冲砸,其父是已退休的孤老头,也无其他住所,无法,便告知当事人帮助解决。在最后一次买房有多人到其父家冲砸时,当事人请原来的同事帮忙吓唬吓唬一下对方。
  事发后因有持铁棍,并造成对方有一人软组织受伤,公安将这样的房屋纠纷定性为聚众斗殴对吗?
  近日就要宣判了,想想当事人已很不辛,丈夫离她而去,现在还拖着一个刚刚上学的女儿,对于一个弱势无助的人,我们为她紧急寻求帮助。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11-30-状态:未解决]
李全永律师的解答: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你的陈述,我认为不构成此罪,但要经过阅卷才能定性。

我咨询李全永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全永律师 > 李全永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