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定性为聚众斗殴对吗?
我原来的一个女同事(当事人),早在几年前下岗失业,其父母在其孩童时期已离异,随母生活,母亲也有精神病。前些时候,其父因救一妇女,并被婚骗,造成房屋被骗卖,就此与房屋买方发生房屋纠纷。
买方多次到买房冲砸,其父是已退休的孤老头,也无其他住所,无法,便告知当事人帮助解决。在最后一次买房有多人到其父家冲砸时,当事人请原来的同事帮忙吓唬吓唬一下对方。
事发后因有持铁棍,并造成对方有一人软组织受伤,公安将这样的房屋纠纷定性为聚众斗殴对吗?
近日就要宣判了,想想当事人已很不辛,丈夫离她而去,现在还拖着一个刚刚上学的女儿,对于一个弱势无助的人,我们为她紧急寻求帮助。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11-30-状态:未解决]
李全永律师的解答: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你的陈述,我认为不构成此罪,但要经过阅卷才能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