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将我发的货物丢失了部分

2010年8月4号晚通过深圳联运通物流公司发了一件货,货物为诺基亚手机,一共是48台机器,实际价值为23930元,因考虑到是多年的合作信誉,保价10000元
2010年8月5日,杭州客户收到货物,签单后打开包装发现只有2台手机和10个手机包装,确认46台手机包括电池和充电器已经丢失,签单后送货人员就立刻离开了,等发现少机器后,客户立刻打电话去他们公司,但他们的工作人员大概十多分钟才过来处理,现在
联运通拒绝赔偿,他们负责人说我的客户已签单,没有监控,工作人员在货物丢失十多分钟才来处理为由拒绝赔偿,不承担任何责任,保价也无效

当时我客户没有报警
请问这种情况 我们还有胜算要求物流公司赔偿我们的损失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14-状态:未解决]
李全永律师的解答:

主要的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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