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魏律师你好 5月5日,我父亲驾驶我二哥的捷达车从长春回松原的至(前郭县牧羊场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我父亲的车暴胎后翻至对面与对面一辆4500汽车相撞,我父亲与车上母亲、大姨、大姨父当场死亡,对方司机除有瘀青无大碍。交通事故处理,认定对方超速,负百分之三十的责任。我二哥的车有强险,对方的车可以上强险(听说认为责任划分不合理不给上强险)我想问一下律师,他们的说法对吗,还有我方有机会得到对方的赔偿吗,对方声称一分钱不赔。急,加急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09-10-15-状态:未解决]
李云峰律师的解答:
你好:
对方说法不合理。如果对事故责任不服,应当在3日内申请复核。
对方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向你方全额赔偿1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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