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死亡

你好:我弟弟是09年11月6日在京珠高速保定段驾驶货车追尾至自己死亡,事故认定书已经下达了,我弟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前车负事故次要责任。前后两车都有强制险和商业险,我弟弟今年27周岁,父母,妻子健在,还有四岁的儿子,都是农村户口。我想咨询一下,他这种情况能获得多少赔偿,前车能赔偿多少? 谢谢!!
补充提问:
前车负事故百分之三十责任,我弟弟负事故百分之七十责任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09-11-20-状态:未解决]
李云峰律师的解答:

你好:
对方保险公司赔偿11万。
其余的丧葬费和孩子的抚养费,需要根据事故发生地或当事人户籍地的标准,由对方承担次要责任,一般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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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吉林睿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吉林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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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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