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我单位更夫夜间突发脑出血,现已住院6天,手术后医院下了病危,我单位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工作中出现人身事故概不负责任。请问单位还用赔偿吗?
该更夫是企业买断人员,有社保和医保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0-05-30-状态:未解决]
李云峰律师的解答:

!你好:
一、“人身事故不负责任”肯定是无效条款。无约束力。
二、根据规定,只有在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的,才属于工伤。更夫的情况,肯定不是工伤。
三、不是工伤就不用支付工伤待遇。但基于人道角度,可以适当补偿对方,具体数额,就有单位自己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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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吉林睿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吉林 长春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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