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有人跟我借钱,在借据上借款人有两个人的名字。第一个人债务累累没钱还我,第二个人在他处有大笔债权。我已申请财产保全。
可是第二个说他是第二借款人,要求只承担一半。他的要求合理吗?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法院才能判令二借款人负责连带偿还呢?
希望专业人士帮帮我,谢谢!
补充提问:
我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债务人在某单位的存款(单位欠他的钱,恐怕要数年才能还清)。冻结时候是给某单位发了裁定书:扣满……之后才允许债某某(被告)支付。之后我申请了执行。可是因为我只起诉了其中一个被告,所以这个被告申诉到了中法,中法认为一审程序有问题,决定提审,再审期间终止原裁定的执行。
这种情况会不会有机会解除冻结?那么被告又可以办财产转移了。我这种扣押效期是多久呢?
首先谢谢以上几位律师,真诚地感谢你们的热心帮助!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2-05-25-状态:已解决]
李云峰律师的解答:
你好:
不知道你的借条怎么写的。具体电话咨询。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业务精通,百问不厌。修养好素质高,有正义感。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