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刮人事件
2010年10月21日早7点35分,开车去学校路上顺路去早市买早点时,过火车道左转进入市场,当要左转时(以进入对面的行驶车道)刮倒一位老人,老人当时躺在地上,我立刻拿出电话要打110时,后面的车看见了就说都没碰到起来别挡着路,老大爷听见后,我问,大爷有事么,没事能起来么?起来后,我说大爷,要不去医院检查一下吧,我给老大爷服上我的车(当是没多想,没有保护现场)到医院门口时,我说大爷还有事没,大爷说没什么事,你给我点钱就行了,我说大爷我一学生你要多少,我把身上所有的钱全都拿出来只有70多块,大爷要了50块钱后,(车上没有证人也没有留下证据)我给送到家的楼下然后大爷自己上楼了,因为要上学的缘故(扣分多了开除)匆匆忙忙的就赶了回学校,当时以为这件事已经解决了,还好大爷人不错没有跟我多要钱,2010年10月26日10点50分,交通大队的人来学校找我,说我肇事逃逸,我心想事大了,出去后看见老人家属足足有7,8个之多,去了交警大队,交了2证,扣押了车。取了笔录,(笔录内容和以上相同)对我说,当时没有即时报警(老人自行站起),没有保护现场(开车送去医院)等等,要我负100%责任,21号时明明什么事都没有了,26号来说腿骨折,老人昏迷不醒,这件事我应该怎么办啊
补充提问:
以上说明已经很详细了~ 。。。如果有问题可以现在就提问,我可以立刻回答给各位律师叔叔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0-10-27-状态:已解决]
李云峰律师的解答:
你好;
请电话咨询,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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