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

女方至今结婚已有10年,现在生有一男一女孩,结婚这10中曾受到过男方造成的好几次轻、中度伤害,现在这几天男方主动搬出家去外面住,“分居”。
家庭状况
有一房产、一工厂,大概家产有100万,但房产证户名是其男父亲的,工厂是用别人工厂的营业执照,由于我们农村都这样房子由父母来盖好,但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证。
1、向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能得到什么?
2、离婚后子女分配情况?
3、怎么样能分得家产?
4、如果分到女孩,男方应该给女方多少钱抚养费、到多大年龄为止。谢谢了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10-25-状态:已解决]
冯军律师的解答:

1、离婚时女方可以得到一半的家产,另外还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一切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是男方父母婚前所建,应为男方父母的财产,你不享有权利;工厂营业执照虽然是别人的,但只要能证明你们是实际经营人或有投资即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家产100万如果都是你们婚后收入,则你可以分得一半。
2、子女抚养问题应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在哺乳期,自然要分给女方,较大一点的孩子则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无论谁抚养孩子,双方都要支付抚养费,一直支付到孩子18周岁为止。支付的金额一般为平均收入的三分之一。
3、首先应搜集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其次是要采取保全措施防止男方转移或隐匿财产,另外还有防止对方伪造债务。最后就是通过起诉来获得法院的支持。
4、见第2部分的回答
5、“曾受到过男方造成的好几次轻、中度伤害”,如能证明这一事实,则可以另行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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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石家庄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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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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