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离开单位很多年了,劳动关系还在原单位,同时,我原单位欠职工养老保险很多年。我现在想调动劳动关系,我原单位说:我必须把单位欠我的和我自己应付的养老保险补齐后,才能调动关系,而且,原单位还要我写一份证明:证明我交的钱(单位欠我的和我自己应付的养老保险)是我自愿的!

我原单位正在等待破产拆除(政府规化),我想问,如果我写了那份证明,如果原单位哪天破产了,我还有权利要回“原单位欠我的那部分养老保险“吗?

盼望您能在百忙之中解答我的来信,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10-29-状态:未解决]
冯军律师的解答:

1、养老保险金缴纳比例为职工工资的28%;其中单位应为职工缴纳20%,职工个人缴纳8%;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划入个人社保账户,缴费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全部取回,当事人去世后也能由继承人继承;

2、你只需交纳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单位应缴部分无需你自己承担。如果单位不为你缴纳,你可以到社保部门投诉,社保部门会责令单位为你缴纳并给单位相应的处罚。即使单位破产,其破产清算财产应优先支付职工的社保费用和职工工资。

3、单位若以此为要挟不为你办理调动手续,你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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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石家庄分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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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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