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拆迁问题

律师您好:我几年前租用了县建材厂厂地建厂,现以停业一年多,今年县政府要建垃圾厂,让我拆迁。请问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参照哪个法律条例,拆迁方应给我提供哪些文件。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11-01-状态:未解决]
冯军律师的解答:

1、补偿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使用权补偿;另一部分是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的补偿。
2、该场地是建材厂的,你只是承租方,补偿只针对县建材厂。你的损失依照你和建材厂之间的租赁协议处理。无此协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按你的实际损失合理补偿。
3、拆迁房应由合法的拆迁手续,否则属于违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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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石家庄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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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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