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不履行合同
贵网律师,您好: 我和装修公司签定一份3万元合同,其中水电路改造合同写明是“按实际发生计费”,并且没有签定这部分必须由装修公司完成。装修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水电实际可以自己找工人完成,重要的是价钱比公司便宜至少一半,于是我们和装修公司沟通,水电自己完成,但其余按照合同还是让装修公司来做。装修公司得知后,表明如果我们不让他们赚到这部分钱,剩下的工程他们就不会再继续完成;如果想让他们完成剩下工程,我们就需要在合同签定款项之外再给他们补3000元,理由是他们赚的不够?! 由于第一笔款项他们让我们已经交了9000元,而装修公司只完成了砸墙的项目,不到3000元,所以他们威胁说,我们不按照他们提出的做,就算我们违约,还要给他们合同款--就是3万的20%?这样我们的9000块钱估计他们就是不想返还了。 麻烦律师帮助我们界定,装修公司不履行合同完成工程,是属于他们违约吧。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8-14-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