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被告设置
老人去逝后,子女五人开会分割遗产,产生如下协议:“经家庭会议研究,母亲大人某某某的现有房产,由某某某继承。年月日”。下面是五人亲笔签名。其兄一人反悔,致使多年未能过户,为不影响更多的亲情关系,如果打官司确权,被告只设其兄一人可以吗?
咨询者:
fa126675
山东
[
咨询时间:2010-07-23
-
状态:未解决
]
邱铭钧律师的解答:
不能,即使被告为兄一人,法院也会追求其他兄弟姐妹为被告。
我咨询邱铭钧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邱铭钧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邱铭钧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银行保险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公司上市
更多邱铭钧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邱铭钧律师
>
邱铭钧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