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们兄妹五人,母亲于2003年去世(母亲无经济收入),此后父亲与二哥居住至去世,由二哥夫妻负责照顾。父亲于2010年6月病故,生前是政府机关退休干部,留有房产一套,房产证上写明兄妹五人及其父母共七人共同拥有房产。父亲生前单位给予抚恤金两万余元。四个姐妹与二哥协商继承房产及分配抚恤金,但协商未果。现在想咨询了解通过怎样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要打官司需要提供哪方面的相关材料及证明。
补充提问:
母亲去世后由二哥承担主要赡养义务,在继承遗产时其余四女诉讼时应主张全部遗产还是主张部分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07-23-状态:未解决]
邱铭钧律师的解答:
父母拥有的房产为遗产,由兄妹五人继承,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谁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由兄妹五人平均继承。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