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纠纷和子女生活费问题
我们家是92年拆迁然后就建了现在的门面房(属于婚后财产)。84年结婚父亲于93年出轨并久出不归并在外育有一女,出于一些原因没有告他重婚罪。一直拖延至2005年十一月离婚,(02年母亲重病身体拿掉一个肾所以没有生活来源。)离婚协议书上注明
1、上述房产归儿子所有(那时因为年龄没有买十八周岁所以房产没有及时过户)子女由母亲抚养,父亲每年支付孩子的生活费10000元,如今以母亲再婚为由不支付任何生活费和学费,房产也还没有过户)。
2、父亲支付母亲一笔补偿费。分期付清。但是支付到一半时上述所写房产进行翻新并扩建,由于是4家的连体门面房,所以邻居出面找父亲谈关于扩建房子的事情,谈后说涉及的费用由其回来承担。现在事情解决完了,其以此为由不再支付余下的补偿费。
3、现在父亲要儿子赶母亲出去,不赶出去就不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请问事情怎么解决,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赢的几率有多大?先前已经找过律师去沟通商谈,由于那个小三嘴太厉害2位律师都没说过她,再加上她可能认识黑白2道的人物,所以来咨询一下怎么解决?谢谢!
补充提问:
说支付补偿款双方都没有字据!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8-11-状态:已解决]
邱铭钧律师的解答:
如果考虑走法律途径,就不要被小三所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