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A与B两人注册的公司现已经营五年,现因产生分歧,经协商A分两次给B总计100万。(即一个月后付B50%,两个月后付清,为此A给B写了字据,双方均签字并有证人在场)B同意撤出。由A继续经营公司.
现第一次还款日期已过,A反悔只给付B80万,(即少给20万)且还款时间还要延长到3-4个月。
请问,B仅凭A所写的字据到法院起诉A,要求其还款并给付相应的利息可以吗?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8-12-状态:未解决]
邱铭钧律师的解答:

你描述的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变更,由有限责任公司变为一人公司。你退股,除了有股东协议外,还要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以及公司变更登记。

我咨询邱铭钧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银行保险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公司上市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邱铭钧律师 > 邱铭钧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