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教室内被同学打伤

11月5号,早上7点我的孩子在教室内无故被同学打成鼻骨骨折移位,.右眼明显外伤,经上海五官科医院门诊复位手术治疗专家说明不能于之前完全一致,对于此事我们该像谁提出赔偿,合理的赔偿要求有哪些?学校负有哪些责任?
补充提问:
学生住院休养缺课,补课费用怎么办? 鼻骨不能完全复位,是否可以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11-12-状态:已解决]
邱铭钧律师的解答: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根据你的描述,学校不应承担责任。你可以要求打人学生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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