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处理

去年,我们村村委会对外宣称,村民可以在村里盖房,大队上会去集体办理土地使用证,但村民需要交钱买地方。我父亲花了5000元钱买了一块宅基地,于今年六月份盖起一座房屋。后来说是村长犯了法,土地局还没有审批,村里盖好的100多处宅子都是违法占地,土地局要申请法院强制拆除。房是我父亲盖的,我只是给家里添了15000元钱,可是土地局却对我下达了处罚决定,说我违法占地盖房,现有我父亲的买地收据为证,我怕影响到我的工作,我应该怎么办?我已经向法院上诉,告土地局处罚主体有误,请问这场官司我能打得赢吗?
补充提问:
当时土地局对我进行了询问,我说是房子是我父亲盖的,给我媳妇住。土地局就硬说是给我媳妇盖的,也就是给我盖的,所以对对我下达处罚决定,土地局这样做正确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1-18-状态:未解决]
邱铭钧律师的解答:

土地局的处理明显仓促、不合理。可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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