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养他们吗,他们的房产我有权享受吗

我2岁时,父亲在外找了个女人,和母亲离婚了,母亲当时说舍不得我们,两个孩子都判给了母亲,3岁时母亲受不了村里人的欺服,丢下我和5岁的哥哥跑了,一直没有音信,哥哥带着我到处讨吃求生,5岁时由于没人管患了肾炎,差点死了,亲戚们没办法通知父亲接到昆明冶病,虽然暂时缓住了病情,可病发的时候,父亲随便给几块钱叫我自己去拿药(父亲在某校有正式工作,工资在当时也不算低,有时还有外块可赚),病不发就没人管,后母对我从来都是不闻不问,父亲对我的生活也是能装聋作哑的就装,大多都不管,好多次我都爬到楼顶上想死了算了,可想想自己死了不会有任何人为我伤心的,反而好多人会庆幸少了一个拖油瓶,不管怎样还是赖着脸活了下来,上初中时本来我学习很好,父亲说你生在这样的家庭里,就不要继续上了,回来自己找个工作,自己养活自己,没话说,出来时,我17岁,回来自己靠打工在父亲所在学校的门外开了个小餐馆,由于当时那个小店面是父亲优价给单位拿的,本想是自己的儿子以原价租给我也差不多了,可到最后父亲以双倍的价给我要房租,我小店生意不是很好,那段时间又是假期,他门面也租不掉,本想开着们帮他开开房租,自己也学点经验,到最后三四个月下来我苦得皮包骨头,连条内裤都没舍得买,把身上一分半分都掏给他去了。一气之下,我打算一辈子不再理他了,就算自己死在外面也不去找他,可后来他又厚着脸皮来说我给我安排个工作,我当时也没办法,只有那样了。后来我遇到了一个能懂我的女孩,我们两什么是靠自己白手起家,每次有什么困难父亲总是能躲就躲,实在躲不了了就找这样那样的借口搪塞,总之从来都不管我们,就连我们结婚的时候他都没管过,我们一直苦了三年才结的婚,结婚时本来不想请他的,可又想不管怎样也是生自己的人,再说也要让他看看不靠他我们也一样结婚。现在我和老婆开起了小店,生意还不错,日子一天天好起来了,而且有了一儿一女,父亲开始频繁的给我们打电话,或者就经常来我们这里,拿他的家产来引诱我们,说以后要怎样怎样,(一直以来他都是这样,只说以后要给我们什么什么补偿)实际上实惠的好处我们从来就没得到过,要我们对他和那个后母好,可实际上,他把他所有的四套房子和一辆车都给了他和后母生的儿子,那个儿子和媳妇对他们不好,可他们还是一如继往的为那个儿子着想,他连后母以后的归宿都想好了,说后母和他把我养大,我应该给他们养老送终。我们要有什么意见,他就说我从小是他们养大的,而且我小时候是判给我妈的,不该他抚养的,家产我就不用想了。
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11-19-状态:未解决]
邱铭钧律师的解答:

很同情你的遭遇。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条又进一步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子女从小没有享受到被父母抚养的权利,他(她)成年后是否应当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这一问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由于客观原因使父母没能履行或无力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成年后,仍应赡养父母。如果父母有负担能力,基于自身的主观原因,对子女犯有虐待罪、遗弃罪等罪行的,子女成年后,可以不赡养父母。但是,如果父母仅有虐待、遗弃子女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犯有其他罪行的,子女仍应尽赡养义务。父母如果与子女通过法律途径断绝了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其赡养义务亦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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