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从这间门脸房搬出
您好:
我父亲本是供销社一名员工到2005年已工作近30年,他是军人转业到这个单位的还是党员但是没有转正,应该属于长期合同工吧,好像是97年那会都是个人承包了,我和父亲也承包了单位的一处门脸,每年交一定的租金,我们经营土产日杂和摩托车修理,一直到2005年父亲患癌症去世,然后我就自己经营摩托车修理部兼卖摩托到今年已经近10年了,在这间门脸处我又盖小房子又装修也添置了不少东西并且客源很多很稳定现在供销社副主任没有告诉一声就给把这地方给卖了,令人很气愤,恳求律师指点一下,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继续在这干,并且能不能优先买下这个地方啊?
补充提问:
首先谢谢各位的回答!那现在他已经卖了,我还能用法律手段买回来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12-20-状态:未解决]
邱铭钧律师的解答: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